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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添加剂采购 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添加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添加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2.2、交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

2.3、项目概况: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功能性添加剂,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采购规格、数量的权利。采购周期内,如招标货物在工艺等方面有较大调整,或者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需要调整价格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招标,也可组织各标段内各品种的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新的价格及供货事宜。

2.4、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4个标段,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参考添加量

2

有机铬

酵母铬或蛋氨酸铬,铬>0.1%,水分<10%。

200g/t

3

酵母硒

主要成分:粗蛋白质>35.0%,总硒(以Se计)>2000 mg/kg,有机硒(以Se计)>1960 mg/kg,有机硒比例>98.0%,L-蛋氨酸硒含量>55.0%,水分<8%。

100g/t

5

有机锌

水分≤2%,锌≥17.2%;蛋氨酸≥78.0%;螯合率≥90%。

200g/t

9

糖精钠型甜味剂

糖精钠≥20%,纽甜≥2%,含NHDC(需注明含量)。甜味纯正,无后苦味。

160-200g/t

11

抗氧化剂

乙氧基喹啉>10%。

150g/t

13

大豆异黄酮(4,7-二羟基异黄酮)

以大豆异黄酮计算性价比(有效含限为2%以上)。

按含量折算(2%添加400g)

14

苯甲酸

水分≤0.5%,苯甲酸≥99.5%,邻苯二甲酸≤100ppm,联苯类≤100ppm

1kg/t

注:以上按标段中标,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可以中多个标段。

2.6、质量等级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质量标准为国家质量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或投标人企业现行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有效期保证在6个月以上。投标人供应的货物不得检出非洲猪瘟病毒,若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招标人有权拒收,所有退货损失,及因非瘟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产品质量与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严重不符,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给予此批订单10倍的罚款性违约金,招标人可直接从应付投标人的往来货款中扣除,并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书送达时自动解除)。

2.7、交货期: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8、采购周期:合同签订后二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2、投标人需是产品生产厂家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进口产品除外)。如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登记证或提供实际进口证明(海关报关资料)或相关国家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资格证明(如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

3.3、投标人须具有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类的还需提供产品批准文号)。提供企业标准备案证明文件(备案日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期之前)。适用于国内生产

3.4、投标人能提供至少三个行业内主要养猪企业或饲料厂使用投标产品的类似业绩(提供以下证明资料:采购合同或协议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价格为全湖南省范围内最低价格(按签订合同价格表为准)。一经发现超出上述价格限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在供货周期内发现超出上述价格限定的,将取消其供应资格。(提供承诺函)

3.6、提供所投标段与技术参数相对应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所投标段详细的生产工艺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标段。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号:810000106680000001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行号:313551094018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0403日~2024年04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领取招标文件(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和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报标段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29113542@qq.com,工作人员将发送付款二维码至投标人邮箱,付款完毕后将付款截图发送至29113542@qq.com,工作人员核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2报名证件及资料: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盖公章),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并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6.3、本次招标上述标段为第二次招标,如开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如为两家,则正常开标;如只有一家,则转为谈判方式确定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标段评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方可签订合同。

6.4、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书面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放弃投标的函格式不限,扫描后发邮件至29113542@qq.com),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423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指定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招标网》(http://www.hn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步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20楼

人:杨勇

   话:0731-84449588-5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电话:0731-84530088

联系人:李伟  欧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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